鄭商函〔2020〕152號
各會(huì )員單位:
根據《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(fēng)險控制管理辦法》第九條規定,經(jīng)研究決定,對2020年勞動(dòng)節期間部分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調整:
一、自2020年4月29日結算時(shí)起,棉花、棉紗、蘋(píng)果、PTA、甲醇、硅鐵和錳硅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10%,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9%。白糖、紅棗、菜粕、菜油、強麥、普麥、早秈稻、晚秈稻、粳稻、動(dòng)力煤、玻璃、純堿和尿素品種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8%,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7%。
二、2020年5月6日恢復交易后,自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合約未出現漲跌停板單邊市的第一個(gè)交易日結算時(shí)起,普麥、早秈稻、晚秈稻和粳稻品種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6%,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5%,PTA品種的交易保證金標準調整至8%,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7%,其他品種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調整前水平。
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,仍按原規定執行。
請各會(huì )員單位加強資金和持倉風(fēng)險管理,提醒投資者強化風(fēng)險意識,加強風(fēng)險防范。
特此通知。
鄭州商品交易所2020年4月24日